华蓥检察院:一领二专三主动,践行“我为群众办实事”发表时间:2022-02-17 11:17 “我为群众办实事”活动开展以来,市检察院积极谋划,通过“一领二专三主动”的工作方式,推动该院办实事项目扎实有效开展,取得较好效果。 “一个引领”领导带头示范。检察长带头到乡镇开展调研座谈,走遍12个乡镇、街道,全面收集关于加强检察工作的意见建议,为确定办实事项目提供决策参考。带头进企业,组织与企业相关负责人座谈,参观企业硬件设施设备,了解企业经营运营状况,为企业发展提供自己的思考,并主动提供联系方式,便于企业咨询涉企法律。6名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制定了开展法治辅导、为留守困难儿童捐赠款物等13项为民办实事项目,并已全部完成,为其他干部做好了表率。 “二个专人”确保责任落实。确定机关党委为“我为群众办实事”活动的牵头部门,负责统筹实施,强化对活动开展的督促指导,确保各个办实事项目按步骤、有计划推进,彻底得到落实,及时总结经验以便提升效率。明确专业人员负责对口领域,按照“专人做专事”的工作思路,立足工作本职,融合活动特点。由典型案例经验丰富、法律知识储备过硬的员额检察官具体负责联系企业,由12309检察服务中心流动站成员负责联系乡镇社区,由“法治副校长”专门负责联系学校,确保“术业有专攻”,落实效果好。 进展突出“三个主动”。主动收集意见。组织开展座谈会,主动邀请公检法司干部、社区书记、人大代表、政协委员、律师等社会各界代表参加座谈,收集检察为民服务的意见建议,在办理案件线索摸排中,主动了解群众生产生活难题、检察服务需要等,形成问题清单,切实摸清群众需求,确定活动项目;主动开展工作。以检察进企业、进学校、进社区3项实事为主线,各股室结合职责、主动作为,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“我为群众办实事”活动。第四检察部围绕民事检察职能,开展民事诉讼监督宣传、《民法典》释法说理等,机关党委组织到单位所在社区开展慰问老党员、为老党员送书上门活动等,第一、二检察部主动到城市小区开展禁毒宣传等;主动汇报进度。积极向市目标绩效惠民中心报送工作动态,通过定期报送工作进度和工作小结,倒逼工作开展不脱节,推动有力度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