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考试开始前30分钟考生凭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(身份证等)进入规定考场对号入座,并将有效证件放在考桌左上角,以便监考人员查验。考试开始指令发出后,考生才能开始答卷。
二、考生进入考场必须关闭各种通讯工具。参加考试考生在入场时除携带必要的文具外,不准携带其它物品(如:书籍、资料、笔记本和自备草稿纸以及具有收录、储存、记忆功能的电子工具等)。已携带入场的应按要求指定位置存放。
三、考试开始15分钟后,考生停止进入考场。开考30分钟后考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。考生交卷后应立即退场,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、交谈,不得再返回考场续考。
四、考生领到试卷后,应清点试卷是否齐全,检查试卷有无缺损、错印等情况,若发现试卷差错应举手向监考人员报告。
五、考生答卷前,在试卷和答题卡密封线内填写指定内容(如姓名、考号等)。凡漏写姓名、考号或字迹模糊无法辨认,以及在试卷密封线外填写考号、姓名或作其他标记的试卷一律按零分处理。
六、考生答卷时只允许用黑、蓝色钢笔或圆珠笔书写。
七、考生不得询问试题题意,若发现试题字迹模糊或试题有误,可举手向监考人员询问,不准询问其他考生。
八、考生必须服从监考人员的监督管理。不准交头接耳,左顾右盼,传递物品,打手势,做暗号;不准擅自借用其他考生文具;不准偷看、抄袭他人答卷或允许他人抄袭自己的答卷;严禁夹带;严禁换卷、替考,以及其他违纪、舞弊行为。
九、在考试期间原则上不允许上厕所,若遇特殊情况,须由工作人员陪同出入考场。
十、考试结束指令发出后,考生立即停止答卷,将答卷(答题卡)反扣在桌面上,并按监考人员要求退离考场。严禁将试卷、答卷(答题卡)和考场统一发放的草稿纸带出考场。
十一、留考考生必须服从考试工作人员和监考人员的安排,不得与其他考生或场外人员接触。
十二、参加技能测试的考生须提前15分钟凭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(身份证等)进入规定考场对号入座,并将有效证件放在考桌左上角,以便监考人员查验。考试开始指令发出后,考生才能开始操作。
十三、考试过程中不准大声喧哗、交头接耳,考试时间结束后应当立即停止作答,接受监考人员核对分数。若有超时作答者,监考老师可根据情况给予警告或者取消该科目分数。
十四、参加体能测试的考生须按时到指定地点集中并按要求参加体能测试。当天缺席或迟到30分钟以上者,视为自动弃权。考生须接受工作人员统一管理和安排,不得随意走动、喧哗。报考人员的通信工具在测试过程中须全程关闭,不得使用,否则一经发现,作违纪处理。参加测试时,着装不作统一规定,以运动类服装为宜。
十五、测试前,报考人员应将本人的有关证件交工作人员核对,并在指定位置等候测试。报考人员按分组方式确定参加测试的顺序;测试开始后,报考人员由工作人员按顺序依次引入指定测试位置,进入后不得介绍本人姓名,只能说明测试顺序号。
十六、测试前,报考人员须严格遵守考场操作规程,提前做好充分准备,防止测试时肌肉拉伤等现象发生,并在测试时注意安全。如因有心脏病等情况不能参加测试的,应提前告知现场工作人员,以免发生意外。否则,有关后果自负。
十七、测试前,报考人员须认真听取工作人员讲解测试项目的规则、合格标准、注意事项和要求。测试后,记分员登录完报考人员各项目成绩并经裁判员签字后,由报考人员签字确认。经报考人员签字确认的成绩为有效成绩。报考人员对不合格成绩拒绝签字的,由现场监督人员签字说明后,视为成绩生效。
十八、报考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测试规定和各项纪律要求。如有违反的,视情节轻重,给予警告、宣布取消测试资格或宣布测试成绩无效等处理。报考人员报到或测试时,遇有问题可现场咨询或申诉,我院将按规定程序受理、处理。
考试时间:
2017年2月18日上午9:00-10:00 笔试
2017年2月18日上午10:30-11:00 技能测试
2017年2月18日下午14:30-17:30 体能测试